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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
 

吉安市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吉安市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扶贫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修改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依法指定的主要信息公开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市扶贫办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扶贫办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扶贫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全市扶贫开发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扶贫办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扶贫办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7.行政执法。
  8.公共服务。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扶贫办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参见市扶贫办综合科编制的《吉安市扶贫办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到市扶贫办综合科进行查阅,查阅地点:市扶贫办综合科;开放时间:每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6
8224199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在依法指定的主要信息公开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市扶贫办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市扶贫办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扶贫办主要信息公开场所查阅。
  属于市扶贫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扶贫办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市扶贫办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扶贫办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市扶贫办综合科
  办公地址:吉州区鹭洲东路1
·市政府大楼9
  联系电话:0796-8224199
  传真号码:0796-8224199
     邮政编码:343000
  电子邮箱:jaljb@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填写《吉安市扶贫办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市扶贫办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扶贫办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扶贫办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 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 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扶贫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市扶贫办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市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扶贫办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扶贫办纪检组投诉。
  监督电话:0796-8230974 
    办公地址:吉州区鹭洲东路1·市政府大楼9
  邮政编码:343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扶贫办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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