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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综合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地址:市行政中心A座219室,邮编:343000;电话:0796—8212219,传真:0796—8225397;电子邮箱:xxgkb@jian.gov.cn)。

  一、概述

  2016年,吉安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为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创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一)顺应公众需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提前完成权责清单公开。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发布,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公布权责清单,市本级保留权力事项5081项,除291项涉密事项外,依法公开4790项。二是推进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公开。市本级下放给县(市、区)16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22项。三是推进精简审批项目公开。进一步精简市本级行政权力29项;对4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2项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外,其他项目分别予以取消、暂停或调整为政府其他权力事项,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已公开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表等8张预算表和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等9张决算表;除按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市直部门(单位)均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支出经济科目细化至款级。13个县(市、区)比照市里做法公开了相关财政预决算。二是公开“三公”经费。除涉密信息外,市直各部门和13个县(市、区)均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三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市政府采购网全年发布采购公告23097条、变更公告5255条、中标公告21540条,单一来源审前公示1442条、行政处罚信息18条。四是公开政府债券信息。根据省政府核定我市的2016年债务限额,重点公开了2016年吉安市政府一般债券及第一批、第二批专项债券发行和结果公告。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全市各级房管部门通过网上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制度和年度实施方案等信息;各级棚改工作部门公开了棚改政策、计划任务、补偿安置办法等方面信息。二是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奖励政策、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等信息。三是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3月底前,市、县两级向社会发布了本地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四是公开土地相关信息。全市2016年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招拍挂出让公告267条,发布出让结果公示信息472条,其中:协议出让27条,划拨226条,招拍挂出让219条,并同步在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发布;全市国土系统门户网站增设了统一的网上“征地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建设用地批复、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重大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发布能源、铁路、产业等重大项目批复、核准信息以及全市重点项目清单。通过PPP信息平台,分两批发布2016年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100余个。联合吉安电视台、井冈山报策划“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宣传专题,集中宣传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成果以及相关经验做法。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审批程序和相关政策文件,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情况实现网上查询,每月定期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二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或走进吉安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等方式,就幼儿入园难、村小和教学点办学条件改善、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教育乱收费治理、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热点问题与网民实时互动,权威准确发布相关教育信息。三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公开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特殊服务告知、服务价格及收费等情况,并为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费用查询等服务。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及监督检查等情况。二是建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等情况。三是公开出资监管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加大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就业招工、重要人事变动、改革重组等信息发布力度。四是其它国有出资监管企业需要在年度、中期、季度公开的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环保相关法规政策、环境监察、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程序和结果信息。二是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每月公布区域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月报及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每季度公布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三是定期公布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保障社会各方面依法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权益,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四是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面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等大型现场活动,全方位、广覆盖宣传《食品安全法》。二是发布全市查办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对符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要求的44起案件上网发布。三是加强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食品抽检信息6期,共1614批次,涉及不合格产品1批次,公布药品质量公告4期,涉及不符合规定产品1081批次。四是推进信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和“黑名单”平台,将1家食品药品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发布机制,充分运用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对各类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申报、调查、公示、审核和审批流程进行全方位公开和公示,让广大服务对象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惠民政策。二是发改、财政、住建、民政、环保、司法等涉及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部门,在本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所监管的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二)改进传播方式,构筑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

  1、强化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常态化为契机,继续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查找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消除“睡眠”网站、“僵尸”栏目,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全市共计151个参加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问题网站整改完成率达100%。

  2、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设立111名新闻发言人,围绕中心工作和活动主题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民生政策,扩大活动影响,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0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82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新闻发布会8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3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8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6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6次。

  3、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吉安发布”网络平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13个县(市、区)、50余个市直单位和多家新闻媒体微博集群,实现信息联动发布,有效发挥集群效应。截至目前,全市有1009个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提供周到实用的政务资讯服务。

  (三)完善机制建设,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1、健全工作机制。为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工作指导,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对履职过程制作的政府信息,在OA办文时就依法依规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对外公开;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推进业务培训常态化。2016年,全市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5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1次,接受培训人员达2210人。

  3、探索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答复程序,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工作,市、县两级答复文书经过法制相关部门审核。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各地、各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0万条,较上年净增1.48万条,增长6.27%。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4.58万条,占总数的58.0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6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其中,当面申请15件,传真申请5件,网络申请 17件,信函申请38件。申请公开事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补偿、购房契税奖励条件、残疾人就业、环境保护、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

  (二)办理情况。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和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50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8件,除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外,其他6件被依法纠错。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0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3件,确认政府违法1件,驳回起诉4件,撤诉3件,尚未宣判9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一是回应社会关切的紧迫感和责任心还不强,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过于单调,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统筹协调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的能力还有差距,需进一步推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较薄弱,专职人员缺乏,需进一步理顺。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加强渠道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舆情收集回应、专家解读、公众参与等制度,加强回应公众关切能力建设,有效汇聚正能量,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突出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开展政府数据开放工作,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三)健全公开渠道协调运行机制。根据信息公开特点和回应重点,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各类信息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渠道资源共享,推动线上线下公开形式整合,为社会公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信息,积极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四)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创新,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体制化和常态化,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学者授课,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公开水平,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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